2026年4月2日—2026年4月3日,石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卫生监督所)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私人诊所、乡村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,围绕开办资质、人员证件、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与指导,同时就诊所安全维稳工作提出要求,明确危害社会安全事项上报途径,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,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与社会稳定。
此次监督检查聚焦三大核心内容:一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《诊所备案凭证》等开办资质是否合规,医务人员执业证书、资格证是否齐全且在注册范围内执业,杜绝无证行医、超范围执业行为;二是核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、专用容器存放、交接登记及转运流程是否符合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,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、消毒记录是否完整;三是向医疗机构明确安全维稳主体责任,对诊疗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害社会安全的人员、事件,第一时间通过辖区指定热线、线上联系方式等途径上报卫健局,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执法人员采取“检查+指导”相结合的方式,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废物登记不完整、通风记录缺失等问题,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;对资质合规、管理规范的医疗机构,给予肯定并推广其经验。
下一步,石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卫生监督所)将持续完善“日常监督+专项指导”的常态化监管机制,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核查整改成效,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维稳培训,畅通上报渠道,切实筑牢基层医疗安全与社会稳定双重防线。










